死缓!刘连舸,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
编辑 | 余晖
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对被告人刘连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连舸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07年3月,刘连舸调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2015年2月,他升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2018年6月,刘连舸出任中国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级),次年6月出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3年2月17日下午,中国银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免去刘连舸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职务。3月19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刘连舸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
2023年3月31日,刘连舸落马。刘连舸是党的二十大之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一把手”。
今年10月,刘连舸被开除党籍。
通报提到,经查,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
违规经商办企业;
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
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
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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