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拿下的70岁市委原书记,这一敛财细节首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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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丨余晖
据最高检4月3日消息,辽宁省辽阳市委原书记唐志国(正厅级)已被公诉。
唐志国,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今年70岁,1973年参加工作,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师。
据纪委通报,唐志国问题不少: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通报提到,唐志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4月3日,唐志国被公诉。
据最高检消息,唐志国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唐志国利用担任辽阳市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唐志国敛财的细节。根据检方指控,唐志国在卸任辽阳市委书记赴辽宁省政协工作后,仍不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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