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开车进单位,却背上了一条人命…法院最新宣判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涉及行车规范,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文 | 沈 林
谁能想到,自己正常开车进单位,也能背上人命官司?
2023年11月10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故事要从2019年说起。
2019年11月25日,赵某清和妹妹、妹夫一起来到郑州某单位反映诉求。因诉求未得到解决,其妹妹报警称其在郑州某单位办公楼内被打,民警遂赶赴现场处理。
13时28分许,赵某清走到该单位办公区大门处,自行坐在该大门自动识别车牌起落架下(距起落架约半米),后被路人扶起。
约10分钟后,赵某清再次坐在同一位置;2分钟后,赵某清面朝院外左手撑头侧卧在该处。如图所示:
13时55分23秒,张中华驾车打右转向灯准备转弯进入大门通道,由于赵某清和妹妹、妹夫与民警正在通道中间沟通,张中华停车等候。
不多时,三人看到车辆后向路边移动避让车辆,在此期间,赵某清未作任何移动、避让的动作。而张中华驾车缓慢前行,待大门闸杆起落架自动抬升后,张中华驾车驶入过程中,将面朝院外左手撑头侧卧的赵某清碾压致死。
被碾的是同住这个小区的一名醉酒男子。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前十余分钟,醉酒男子摇摇晃晃走向了车库,被升降杆绊倒后倒地不起,最终酿成了这起悲剧。经法医鉴定,李世斌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96.8毫克,这是醉酒程度的四倍。
后来,王琦被警方刑拘,检方提起公诉,认为王琦驾车进入停车场时,没有判明路况,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家属认为,这是一场意外,“事发时是深夜,车库入口处光线不足,醉汉又躺在‘视觉盲区’。任凭谁也想不到底下会躺着个人吧?”
与此同时,小区物业称,该车库入口禁止行人通行,物业已尽告知义务。
该案经历了数次开庭,但法院迟迟未作出判决。从被刑拘到取保回家,王琦一共被羁押了457天。最终,2021年9月30日,当地检察院对涉事司机王先生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认为王先生不构成犯罪。
另一则大众比较熟悉的新闻,则是一司机轧到躺在地库通道午休的清洁工张某某,致其身亡。事后,该司机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被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一审时同样判定司机无罪。
在此类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司机是否犯罪,关键在于案发时是否存在过失?
过失犯罪分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侵害某种法益,而轻信能够避免;如果一般人都能预见到并能避免,你没有预见到,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而在这几起案件中,法律不应苛求驾驶员对此做到提前预判或赋予过高的安全注意义务,这也是司机最终被判无罪的原因。
总而言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涉及行车规范,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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