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爆料被医生男友下堕胎药流产:对方不想结婚要孩子
女子爆料称31岁医生男友不想要孩子、不想结婚,她怀孕大约6周被男友暗中下堕胎药致流产。
10月16日,北京王女士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家里监控可以清楚看到男友投放两种药——“一个3片,一个6片,正好对应的是米非司酮片6片金色包装,和米索前列醇片3片银色包装,他就是再不承认也好,事实上造成我这个时间段流产了。”
王女士称彩超诊断自己宫内孕流产
租住屋监控显示,5月21日晚23点41分,王女士联系男友询问下药一事,53分9秒,男友亲口承认是“打胎药、打胎药。”
>>>男方父母来北京
女子称“我当时比较傻,没及时报警”
王女士称,当时没想到报警,毕竟谈了一年半了,她已也有感情,于心不忍。
“他给我发了道歉微信,承认说对我的伤害道歉,他母亲给我打电话就把我拖住了,说再给他个机会,再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5月22号晚,他父母来北京跟我谈,说让我先做检查,抽血查B超,确定是宫内孕流产。男方家人说不要报警,可以考虑结婚,他说要和父母商量婚前协议,作为给我的补偿也好,肯定是往结婚方向去的。”
王女士称,从此再没下文,这份协议双方并没有签字落实。“事发后我也说过,不要彩礼了,就领证结婚就可以,他们家就是拖,一直在回避,甚至最后都不承认有这个事。”
王女士表示,目前双方关系恶化,“他已经说就是不结婚,他目的就是不想要孩子,不想结婚。”
“我当时比较傻,没有及时报警,后来我问法医和妇科医生,说这种药本身是一种激素,男女体内都含有,在我服药那几个小时内,这个激素是高的,在我没流产之前去检查,有可能查出来,一旦流产了,几个小时就能吸收得干干净净,数值就下降,查不出来了。”
>>>女子向医院反映
“医院称这是个人事情,让我报警”
王女士表示,她向医院反映过,“医院称这是个人事情,医院不做处理,让我报警,有什么结果,警方需要医院配合,医院就配合,不对他这种医德医风做评判。”
王女士也向北京市卫健委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卫健委受理医患纠纷,对于下药问题,需要警方调查处理。
无奈,王女士只能报案处理。“10月7号我报了警,警方说可以受理一个行政案,但受理不了刑事案件,要鉴定出轻伤才能处理他。我在网上查,外力造成流产都是轻伤,那下药就不算外力吗?”
王女士向警方提供了家里的监控,包括医院诊断。“民警说,10月16号领我去做法医鉴定。”
王女士透露:“10月8号,民警把他叫到派出所,让我们面谈。他当着民警面,说他下的是避孕药,药是他在他们医院对面的药房用现金买的。”
>>>男友称不想养娃
“早点吃药,要不拖时间长还得引产”
10月1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北京中关村某医院的涉事医生。
“您好,您是哪位?”记者询问其是否有投药行为,对方一直未回应,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打,其手机设置了呼叫转移。截至记者发稿,未回复记者发去的采访短信。
5月14日,王女士和男友的微信沟通记录显示,对方表示刚发现怀孕,尽快打掉。
男友回复王女士称:“可以吃3天药。结婚太累,我不想活得太累,不想养孩子。早点可以吃药,要不拖时间长还得引产。趁现在刚有,赶紧打了,对身体伤害小。”
10月18日,民警和双方的谈话录音显示,民警问王女士男友下了啥药,对方回答称:“下了避孕药。她说我下了别的药,得有证据。”
民警问道作为医生,了解怎么用药,女友怀孕后干嘛给人家吃避孕药?询问避孕药服用的时限,王女士男友回答说:“我确实给下药了,就是不想让她怀孕。一般是72小时。”
民警表示,医生不可能随便给人下药吃,认为对方是狡辩:“她都告诉你怀孕了,再吃这个避孕药有用吗?”
王女士男友回应称:“确实没用,我确实错了。”
>>>医院办公室回应
“我们得了解核实一下再回电话”
10月16日上午,记者联系北京中关村某医院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第一次听说这个情况,还不太清楚,我们得了解一下,核实一下。”
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留下的联系方式,“我们先核实一下,到时候给回电话。”但截至记者发稿,暂未收到医院的官方回复。
16日下午,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接到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电话,联系她前往医院核实情况,“医院说他们接到北京市卫健委转来的我的举报投诉,想和我面谈。”
王女士坦言:“这件事情曝光,对我也有反噬,我都认了,我都能接受,我不想忍气吞声,我坚持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公益律师说法
如怀孕女子鉴定为轻伤或重伤
其男友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受访认为,男友向警方供述,给王女士投放的是避孕药,这显然不合乎常理,“王女士已经怀孕了,再吃避孕药会有何作用。因王女士未及时报警,未及时收集导致流产的药物的原始证据,导致目前证据有所欠缺。”
赵良善表示,如通过监控能够证明男友投放的就是堕胎药,那么男友能否构成犯罪,还需对王女士的身体受到的伤害程度予以法医鉴定,只有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男友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赵良善指出,如鉴定为轻微伤,王女士男友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对男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王喆楠
标签:王女士,男友,医院,他说,的是,避孕药,我说,放进,民警,药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