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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教师打伤学生头骨被刑拘,家长质疑事发2小时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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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无法调取。

9月6日,湖南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一名男性教师宋某明用三角板打伤学生。事发后,受伤学生家属在社交媒体中介绍了事发过程,并对宋某明和学校的后续处理表达强烈不满后引发关注。

网传微信聊天界面截图显示,事发时间为9月6日下午16时左右,但家长却在两个小时后才接到校方的通知,校方在受伤学生未经全面检查的情况下,建议医院直接进行缝合伤口处理。

一份疑似收治受伤学生的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手术记录显示,9岁受伤学生刘某某,颅骨骨折、左侧额叶脑挫伤伴血肿形成,并且颅内存在异物,手术过程中,医生发现颅骨纵行规则缺损,长约4cm,宽度2mm,于9月7日2时9分成功完成手术。

9月7日下午,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告表示,据初步调查,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

通报中称,目前该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后续,该局将全力组织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同时,该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

随后,长沙市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涉事教师已被刑拘。

宋某明获得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 图/博兴梅溪湖小学官方公号

宋某明获得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 图/博兴梅溪湖小学官方公号

在该校的另一篇推文中还提到,宋某明曾表示要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中践行“知书达礼”的校训,提升修养,净化心灵,反躬自省,以身垂范。同时该校公众号推文也曾评价宋某明是一位“特别好学的青年教师”。

从该校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可见,宋某明日常还承担着拍摄学校内各类活动的工作,他所拍摄的照片大量被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采用。

涉事教师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一位自称是宋某明同学的知情者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今年40岁的宋某明1999年毕业于湖南长沙长郡中学。宋某明曾在湖南长沙博才西湖小学任语文教师兼班主任,但因学生成绩不理想,遭到学生家长投诉后,经过统一考试调入博才梅溪湖小学。

在一张网传图片中,宋某明在为某阅读软件进行推广时所标注的工作单位为长沙市博才西湖小学。在推荐语中他曾写到:不经意间成为一名语文教师,一做就是好几年。帮助孩子成长中我感到存在与收获……

该知情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宋某明的曾用名为“宋某亮”。

随后,中国新闻周刊在长郡中学官网发布的校友名录上发现,在该校1999届初中毕业生中,初117班的名单中确实出现“宋某亮”字样。

9月7日下午,中国新闻周刊致电长沙博才西湖小学的招聘负责人对上述信息进行核实,在得知问题后,该负责人随即挂断电话。

通过检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信息得知,2018年7月11日,“宋某亮”的名字曾进入《2018年岳麓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公示名单》中。

在那份名单中,“宋某亮”以总成绩75.75分位列小学语文(在职男)组别第二名。

随后,在同年9月21日,“宋某亮”的名字再次出现在岳麓区教育局公开发布的《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中。

中国新闻周刊就“宋某亮”何时调入博才梅溪湖小学,何时变更了自己的名字,以及以语文教师应聘上岗后缘何改任信息技术教师等问题多次拨打博才梅溪湖小学电话,均未被接听。

9月7日傍晚,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 (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陈威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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